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性生产要素,对传统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组织的变革具有重大影响。如何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最大化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已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外发布,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了20条政策举措,简称“数据二十条”。

首先,“数据二十条”将推动数据产权制度的完善,有助于解决数据交易中的数据确权难题。传统单一所有权制度难以实现数据要素的最大化利用,不利于数据要素交易与流通,而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的建立,将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提升各参与方参与数据交易的合规性与积极性。

其次,“数据二十条”将进一步健全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有助于地方数据交易所建立相对统一的数据交易规范。目前,各地数据交易所的数据定价、交易合规、标准化等规范不统一,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市场。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的建立,以及数据交易场所体系的完善,将有助于地区数据交易所形成相对统一的数据交易规范与标准,促进数据要素的跨区域流通与交易。

最后,“数据二十条”将推动数据要素交易安全可控,减少数据交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风险。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的建立,将有助于形成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督促参与数据交易的各方履行数据要素流通安全责任和义务,据此也为数据交易敏捷治理、准确归责、合理解纷提供了基础规则。

可以预见,2023年,在“数据二十条”的规范引领和大力促进下,各地数据交易中心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安全、数据增值协作等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在操作规范层面也将得到更好融合,为提升数据交易市场效率与安全水平提供保障,助力高水平的国家级数据交易中心的建成与发展,全国一体化的数据交易市场体系也有望早日形成。

(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

来源:人民邮电报